高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怎么退股
人气:2365 时间:2021-04
现在很多的公司股东由于特殊情况或者是公司的经营管理的因素导致很多股东在公司经营生产过程中退股的现象,现在很多的股东在退股的时候都会是全部退股或者是股权转让,那么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退股是如何进行的呢,下面就来看一下具体的操作方法。
一: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但实践中,股东出资设立有限公司以后,股东却由于多种原因要退出公司,比如公司经营过程中出现较大经营风险,超出投资时的预期。这个时候股东有要求公司退股的基本权利。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退股两种方式退出公司。另外,在公司被依法解散的情形下,公司股东也可在依法履行相关清算程序后分配公司财产,因而股东同样可以获得实际上退出公司的法律目的。
二:退股方式
1,股权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退股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股权转让方式退出公司,一种是公司股份清算,公司破产清算倒闭,如果是股权转让的话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股东也可以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但在转让之前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的同意。股东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2.清算退股
清算退股就是在不进行股权转让的条件下,对整个股东公司的股份进行清算与结算,最终以股价的方式返还给股东,最终在公司股东董事会决议下对该股东的股份进行清算。
三:最终执行
1.解散公司而退股
从公司法的规定分析,股东在公司解散的情形下等同于取得了退出公司的法律效果。如果股东在公司解散的情况下退股会进行最终的清算。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交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2.强制解散公司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强制解散公司之诉。此种方式是股东在穷尽其他救济方式的最后的救济手段,即在股东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影响,公司的经营管理会受到严重影响的前提下,当其他救济手段都穷尽之后,公司股东可向人民法院提起强制解散公司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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