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公司想注销,你知道税务登记注销的流程吗?
人气:2036 时间:2020-08
当企业发生解散或者破产的时候除了要进行公司的注销之外还要进行注销税务登记,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终止纳税义务的税务登记管理制度。纳税人注销税务登记证的流程是什么?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缴销国地税发票
由企业财务人员完成;账务清算处理即将完成或完成后不再使用发票即可进行。
(二)出具税务注销报告(最复杂、最耗时环节)
税务师事务所完成报告出具,公司财务人员配合提供财务资料;账务清算处理完成后即可进行。
(三)办理税务注销手续
1、资料准备齐全(申请审批表+股东会决议+税务注销报告+发票领购簿及缴销结果+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可分别向国地税办理;
2、提交资料后约20个工作日,以取得税务注销通知书为准。
相关知识:税务登记证注销特别事项
(一)企业所得税亏损弥补
1、针对解散式税务注销
注销后就不存在以后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事项,自然就不存在亏损弥补。
2、针对变更式税务注销
所谓变更,就是公司名称、公司住址、公司经营地点发生改变,能否进行亏损弥补,关键看主管税务机关、税务登记号(申报系统)是否改变,如果改变,就不能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二)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
1、针对解散式税务注销(抵扣行为中断)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问题解答〉的通知》规定,对纳税人倒闭、破产、解散、停业后销售的货物,应按现行税法的规定征税。对纳税人期初存货中尚未抵扣的已征税款,以及征税后出现的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后不足抵扣部分,税务机关不再退税。
2、针对变更式税务注销(抵扣行为延续)
税务总局《关于一般纳税人迁移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规定,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按照相关规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变更登记处理,但因涉及改 变税务登记机关,需要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重新办理税务登记的,在迁达地重新办理税务登记后,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予以保留,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尚未抵扣 的进项税额允许继续抵扣。
迁达地主管税务机关应将迁出地主管税务机关传递来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迁移进项税额转移单》与纳税人报送资料进行认真核对,对其迁移前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在确认无误后,允许纳税人继续申报抵扣。
(三)清算期清算
针对解散式税务注销
根据《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相关规定,企业在不再持续经营,发生结束自身业务、处置资产、偿还债务以及向所有者分配剩余财 产等经济行为时,对清算所得、清算所得税、股息分配等事项的处理。企业的解散,意味着对所有的生产经营活动、资产负债、剩余财产需要进行一一清算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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