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陵财务代账公司提醒你这些税收优惠政策年底即将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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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已经接近尾声了,年底会计们也是忙得焦头烂额,不过再忙,该记得的政策还是要了解,如果自己公司没有会计的话可以找代账会计来管理账务。下面的小编提醒您这些税收优惠政策年底即将到期。

  一、增值税

  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供暖期结束,对供热企业向居民个人(以下统称居民)供热而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免征增值税。通过热力产品经营企业向居民供热的热力产品生产企业,应当根据热力产品经营企业实际从居民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占该经营企业采暖费总收入的比例确定免税收入比例。

  《关于供热企业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94号)


  二、增值税

  为了鼓励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促进科技进步,经国务院批准,继续对内资研发机构和外资研发中心采购国产设备全额退还增值税。本通知规定的税收政策执行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具体从内资研发机构和外资研发中心取得退税资格的次月1日起执行。

  《关于继续执行研发机构采购设备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21号)


  三、增值税

  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太阳能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文到之日前,已征的按本通知规定应予退还的增值税,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或予以退还。

  《关于继续执行光伏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81号)


  四、增值税

  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继续对国产抗艾滋病病毒药品免征生产环节和流通环节增值税。抗艾滋病病毒药品的生产企业和流通企业应分别核算免税药品和其他货物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得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

  《关于延续免征国产抗艾滋病病毒药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97号)


  五、印花税

  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暂免征收飞机租赁企业购机环节购销合同印花税。

  《关于飞机租赁企业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18号)


  六、印花税

  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资金账簿免征印花税;对其承担商品储备业务过程中书立的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对合同其他各方当事人应缴纳的印花税照章征收。本通知执行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2016年1月1日以后已缴上述应予免税的税款,从企业应缴纳的相应税款中抵扣。

  《关于部分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8号)


  七、契税、印花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

  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一)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为建设饮水工程而承受土地使用权,免征契税。

  (二)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为建设饮水工程取得土地使用权而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以及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免征印花税。

  (三)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自用的生产、办公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四)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向农村居民提供生活用水取得的自来水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五)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从事《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饮水工程新建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关于继续实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运营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9号)


  八、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自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一)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

  (二)由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文化单位转制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对其自用房产免征房产税。

  (三)党报、党刊将其发行、印刷业务及相应的经营性资产剥离组建的文化企业,自注册之日起所取得的党报、党刊发行收入和印刷收入免征增值税。

  (四)对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中资产评估增值、资产转让或划转涉及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契税等,符合现行规定的享受相应税收优惠政策。

  (五)转制为企业的出版、发行单位处置库存呆滞出版物形成的损失,允许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关于继续实施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4号)


  九、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个人所得税

  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1、对公共租赁住房免征房产税,对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期间用地及公共租赁住房建成后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2、对符合地方政府规定条件的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从地方政府领取的住房租赁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39号)


  十、一般纳税人转小规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已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人,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其未抵扣的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


  马上就到年底了,这些税收优惠政策快要到期了,你知道了?希望上文对您有所帮助,如果对财务代账还有什么不懂的地方可以了解一下,有什么不懂的地方可以咨询我们的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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