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举崔先生的公司未注销案例之三
人气:1685 时间:2022-02
1.原告崔某明与被告某置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法院依法审理、判决,某置业有限公司应支付崔某明借款495万元及利息,关键词公司注销。
2.执行情况,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南阳中院执行局向被执行人某置业有限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执行文书,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后经司法评估、网络司法拍卖等法律程序,被执行人的两处房产分别被崔某明和另一买受人王某范依法拍得,经过执行人员张贴限期搬离公告和对租赁户的传唤、询问、解释,该两处房产仍有部分租户拒不配合搬离。
3.最终,经合议庭评议、专业法官联席会讨论,南阳中院决定于6月28日对涉执房产实施清场交付工作,关键词公司注销。
4.当天行动,全体执行人员赶到清场现场,其中一处房门紧锁,执行局请来专业开锁人员将房门打开,房内的物品经清点由公证处人员全程见证公证后进行集中封存。
5.另一处房产被某公司租赁为办公场所使用,执行法官向该公司负责人说明来意,要求其配合法院执行行动主动将房屋内物品搬离。在执行人员的协调指挥下,公证处人员的公证下,该公司工作人员和搬家公司人员有序将房内物品搬离现场。
6.执行行动一直持续了4个多小时,为了不影响执行进度,执行人员一直坚守在清场现场,中午简单吃了份盒饭后就又投入到工作中。下午2点20分,两处涉执房产的清场腾房工作全部完成,申请执行人和房屋买受人当场签下了交付确认书,此次执行行动圆满完成关键词公司注销。
7.典型意义,在人民法院执行的案件中,一大批钉子案、骨头案涉及清场腾房交付,只有运用法律的强制执行力,强制清场腾房交付,才能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法律尊严。(河南经济报记者张治中 通讯员张万波 郑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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