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商标注册原则是什么
人气:2859 时间:2020-05
商标注册原则如下:
(一)申请在先原则。申请在先原则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商标局受理zui先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对在后的商标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二)自愿注册原则。
(三)原则使用顺序。
【法律依据】
《中hua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九条,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上一篇:泰兴商标注销和撤销的概念
下一篇:泰兴《服务与商品分类表》的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