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社保代理对象

人气:4689 时间:2020-05

()境内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外国或外省驻当地机构及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流动就业人员;

()外国企业及华侨、台港澳企业常驻当地代表机构或分支机构及其雇员;

()失业人员、自谋职业的劳动者及其他在职流动人员;

()其他符合政策规定的单位和个人。u=718220536,3031115577&fm=26&gp=0.png